主犯獲刑10年!“福景001”輪沉船事故一審宣判
致25人死亡的“福景001”輪沉船事故一審宣判,主犯獲刑10年。
據陽西縣人民法院網站消息,2024年4月17日,廣東省陽西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許軍、吳建亮、楊海、初乃濤等強令、組織他人違章冒險作業一案,以強令、組織他人違章冒險作業罪判處被告人許軍有期徒刑十年;其余三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至五年六個月。
法院經審理查明,被告人許軍是“福景001”船的實際控制人,被告人吳建亮、楊海、初乃濤是“福景001”船的高級管理人員。2022年6月30日8時,“福景001”船到達陽江No.2大型船舶候潮防臺錨地避風。2022年7月2日,受臺風“暹芭”影響,“福景001”船出現斷錨、走錨現象,并有人員受傷,后被臺風吹走無法控制,撞上陽西縣沙扒風電場風機樁,造成多人傷亡、失蹤的重大事故。海事局事故調查報告認定,相關企業及船舶未按要求撤離人員,謊報留船人數,船舶走錨后未及時請求幫助,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的風災事故,被告人許軍和船舶管理公司負直接責任。事故發生后,“福景001”船所屬公司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賠償協議并支付了賠償金。
法院認為,“福景001”船避風期間,被告人許軍等人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而不排除,仍強令、組織他人冒險作業,謊報留船人數,未及時組織救援,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,情節特別惡劣,其行為已構成強令、組織他人違章冒險作業罪。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、性質、情節、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以及認罪態度,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。
據了解,2022年7月2日,海上風電場項目施工浮吊船“福景001”輪在廣東陽江附近海域防臺錨地避3號臺風“暹芭”時,錨鏈斷裂,走錨遇險沉沒。事故發生時,船上共有30人,其中4人獲救,25人死亡,1人失蹤。另外,沙扒風電場3臺風機和海底電纜不同程度受損。
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事故調查處理條例》等有關法律法規,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成立了陽江“7·2”“福景001”起重船風災事故調查組,依法開展調查工作。2023年5月,中國海事局官網發布了《陽江“7·2”“福景001”起重船風災事故調查報告》。
報告顯示,臺風正面襲擊是導致“福景001”走錨觸碰風機后斷裂沉沒的客觀原因,而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的主要原因是“福景 001”實際控制人許軍、江蘇華景岸基和船上管理人員未按要求撤離在船人員,謊報在船人數;船舶第一次走錨后,許軍指使船上人員瞞報走錨的實際情況,否定公司管理人員請求外部救援的建議,錯失救助時機。
《報告》指出,許軍和江蘇華景對“福景001”重大人員傷亡負直接責任;永福電力、龍源振華、廣電設計、華申閩能聯合體、青洲風電負有管理責任。建議對“福景001”實際控制人許軍,江蘇華景法定代表人、總經理吳建亮,江蘇華景“福景001”項目部經理、船舶總監楊海,江蘇華景“福景001”項目部安全總監初乃濤等人追究刑事責任。